GPL 就像是使用規章一樣,如果你在取得這項產品的時候,同時被附上了這個使用規章,那你就必須遵守這個使用規章,就像是以前買遊戲的時候會跟你說你不可以非法拷貝一樣 就算是自己同意以 GPL 授權把自己的東西公開給大家取用,但是著作權及所有權還是在自己身上,自己有權可以決定自己的東西要什麼方式授予他人使用 所以如果有人在貢獻 PR 之後遇到專案可能要改變協議(例如 GPLv2 -> GPLv3)這樣的話這些所有權人們都要一一同意這一個變更(同意自己貢獻的那一部份改變授權),但是這樣很麻煩要一個一個確認,所以比較大的專案都會要求貢獻者宣告將自己的所有權委託或是授權給專案主持人管理 GPL 不可追溯及不可撤銷分別是指我在某一個時間點以 MIT (舉例)發行了 A 版本,然後以 GPL 授權發行了 B 版本,這時候因 A 版本取得的內容所衍生的作品(A', A'', A''', ...)你不可以以他同時也在 B 中向他們要求以 GPL 重新授權,因為那是你曾經授權過的內容(以 MIT 授權了,你不可以反悔說我要突然改 GPL),只要衍生作品可以舉證自己的內容都是來自 A 而沒有 B 的部分就可以(如果包含以 GPL 授權的 B 的內容就是要用 GPL 授權了(GPL 的 B 會污染(?)了整個作品)) 不可撤銷同上面的例子,當我以 OOXX 授權釋出並被他人取得的時候,這份作品就是被 OOXX 授權所保護,作者不能突然說所有的 OOXX 都無效,我要改用 XXOO 授權,因爲你已經給出去了,不能後悔說我要要回來(當然這部份要看授權怎麼解釋,例如授權說作者我有權收回來就是另一回事了,不過通常大家不會這麼做) 不過我也不是法律系,可能要請 @RSChiang 大大補充XDDDD